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 第三款的规定,受诸城市皇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本网站公开诸城市皇华镇人民政府皇华镇村庄雨污分流工程(一期:孟家庄子村)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公开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共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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