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 第三款的规定,受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在本网站公开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酶法生产海藻糖技术与产业化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30日(共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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