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 第三款的规定,受汇泰绿色能源(诸城)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本网站公开汇泰绿色能源(诸城)有限责任公司汇泰绿色能源年处理农牧固废42万吨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公开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614330885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附件 |
| 汇泰绿色能源年处理农牧固废42万吨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东风村 | 汇泰绿色能源(诸城)有限责任公司 | 汇泰绿色能源(诸城)有限责任公司汇泰绿色能源年处理农牧固废42万吨项目 |
注: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