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款的规定,受诸城市吉源金属材料厂委托,在本网站公开诸城市吉源金属材料厂硫酸盐分包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公开时间:2018年6月3日--- 2018年7月2日(共2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6-688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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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附件 |
1 | 硫酸盐分包技术改造项目 | 诸城市枳沟镇夏家庄村 | 诸城市吉源金属材料厂 | 诸城市吉源金属材料厂硫酸盐分包技术改造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