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竣工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 第三款的规定,受山东嘉彩纸业有限公司委托,在本网站公开山东嘉彩纸业有限公司嘉彩纸业年加工500吨卫生用纸项目(一期)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公开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62177882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附件 |
嘉彩纸业年加工500吨卫生用纸项目(一期) | 诸城市林家村镇林家村三村村北林张路27号精信工业院内; | 山东嘉彩纸业有限公司 | 山东嘉彩纸业有限公司嘉彩纸业年加工500吨卫生用纸项目(一期) |
注: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